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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医院失败案例调查数据,整形医院失败案例调查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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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6万整胸,手术失败变一大一小,整容失败后该如何维权?

大实话:整容有风险,维权很艰难,动刀需谨慎,爱美勿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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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可谓是人皆有之。近些年来,随着大众的思想越来越开放,一些爱美的女士纷纷加入整容大军,开始对自己不满意的地方动刀。不过,是手术那就有风险,就会有成功和失败两种结果。比如,我们也见过很多明星,有的整的确实更加漂亮,但是,也有的整完后直接垮掉,最近,成都的王女士就很不幸经历了整形失败。

王女士今年36岁,因为自己的胸部有点下垂,所以就去了成都一家整形医院做了提拉手术,可是没想到在自己花了6万元的手术费用以后,原本下垂的胸部却变成了一大一小。对此,医院方面解释,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一样,因为这是纯手工的手术,所以,出现这个结果也正常。医院表示愿意负责,可以免费为王女士进行修正,不过,王女士认为自己的胸部很关键,不能说你想动刀就动刀,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对此,双方僵持不下。

其实,就目前我国法律而言,对于医疗整形方面还不是很完善,所以这个维权对于消费者来说确实很困难。

首先从整形效果上来说,正如医院负责人所提到的那样,因为每个人的审美价值观不一样,所以,对于整形的结果判定就很难说。咱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你要割一个双眼皮。从外观上来看已经很完美了,但是,你说你自己眼睛感觉不舒服,就是感觉不好看,所以,这就会导致患者和医院之间发生维权纠纷。

女歌手整容失败索赔120万被斥医闹,医疗集团法务部总监回应称:“还没死,100多万元是随便给的,管你是不是歌手”,你怎么看?

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一个医疗集团公司的法务总监如此说话,不仅仅是显得狂妄,更显得专业水准不高,窥一斑知整体公司管理层法治意识淡薄,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欺压患者,甚至鱼肉患者。
女歌手整容失败,是医院的过错导致的,这医院也承认。女歌手向医疗公司讨个说法很正常,而且我们大家也都明白,歌手不仅要靠优美的歌喉,还要有不错的颜值,才能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容颜对女歌手来说,可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医疗集团财大气粗,视他人容颜为儿戏,别人讨个说法就是医闹,一副唯我独尊,老虎的屁股摸不得的丑恶嘴脸。如此集团公司,就是典型的黑恶势力的摇篮。
有几个钱就想为所欲为,给她人整容失败不是积极的挽救,诚肯的道歉,挽回自己的不良影响,而是想办法载脏,把维权说成“医闹”,口出狂言,甚至威胁患者,100多万就是你的命钱。这与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精神格格不入,放任这样的医疗集团行为,就是放纵罪恶。
因此,我们的女歌手可以举牌维权,也完全可以将这样的医疗集团公司诉诸法律,请求依法赔偿由此给自己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医疗集团的错误构成医疗事故,还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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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近期媒体报道“女歌手深圳整容失败索赔无果,反被医院索赔150万”中的当事人,张美美(化名)。我整容失败了,反被医院索赔150万,这算不算恶人先告状?

在这里,我跟大家讲下经过:2017年9月,我来到深圳出差,被鹏爱整形医院打着以刘晓庆为代言人的铺天盖地的广告吸引。因为对自己的面部不是太满意,我前去咨询,被推荐做自体脂肪填充术。支付手术费27340元,于2017年10月两次手术,抽吸腰腹、大腿、双上臂及背部脂肪,同时填充额部。

但是,没想到手术失败了。术后全身共17个开口,自今留下17个黄豆大小的疤痕,多个部位凹凸不平。抽脂处经常有针扎刺痛感,屁股下垂,左大腿内侧一大块陷了进去,严重变形。

从手术到现在3年了,中途我从未停止过找鹏爱医院,从7天复查、3个月、6个月、1年多…他们均告诉我是恢复期叫我等。2019年的5月,我身上的伤依然严重,还出现其他并发症,他们才告之我手术失败了,7月30日退回手术费27340元和补偿6000元交通费。

因为从手术后我一直恢复身体,没有工作,他们承诺可以适当先补偿些生活费和误工费,然而直至2020年7月6日又一年过去了,承诺的鉴定一直未做,补偿部分生活费和误工费更没有下文,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然而,事情并没有好好解决,处处陷阱,步步踩雷,我收到的是恐吓威胁,他们自称海外挂牌国家级殊荣医院,每年投诉1000多例都能用他们的方式解决,每年多人“医闹”都闹不成,声称要陪我玩到底?……

他们一步步拖我拖到现在三年了,耽误了我最佳修复期,我身上的伤害到现在还清晰可见,腰椎颈椎全部出现问题,不能弯腰,活动受限,他们多次说好好解决,多次出尔反尔,谎话连篇,多次问我诉求,我提出后又说我医闹、敲诈?何来的医闹?我诉求赔120万,说我敲诈?他说没死人?死人才赔多少?谁给他们的权利可以明目张胆的漠视生命?现在他们还恶人先告状,要我赔150万,他们的钱就是钱,我们消费者的命就不值钱?

律师观点:医疗集团属于典型的“猪八戒倒打一耙”!只要没死,就不应巨额赔偿,这是强盗逻辑!要知道,女歌手的整容失败完全有可能意味着其演艺生涯的终结,索赔120万并不过分!


事件回顾

女歌手在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整容失败,全身因抽脂留下10多个黄豆粒大小的疤痕,多个部位出现淤血,颈椎、胸椎和腰椎不时疼痛,不能正常弯腰低头,睡觉时,每隔20秒需换一次睡姿,经常被疼醒。经协商,院方认可整容手术存在问题,但是赔偿方案仅仅是退还手术费27340元,再额外补偿交通费6000元。这与女歌手的索赔方案120万相差甚远。

医疗美容集团法务部总监说,“(患者)治死治残了,直观看得到因手术造成的伤害,多给一点钱无所谓。你(张美美)还没死嘛,100多万元是随便给的?管你是不是歌手,能威胁医院?医院是吓大的?”

现在的美容医院基本都是这样的态度,整容失败了就退还手术费完事,想要赔偿门都没有!

赚的是高利润的钱,但绝对不承担手术失败的风险。

对于这样“没有责任心”的美容医院,最有效的维权途径还是通过诉讼去解决,现在很多人就是怕麻烦,不想打官司,最后自认倒霉完事。其实,恰恰就需要一个有“秋菊打官司”一样有决心和毅力的人,否则美容医院永远都是这样欺软怕硬!

根据《侵权责任法》,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对于医疗机构是推定过错的,患者的举证责任较轻,而医疗机构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因此,患者不需要担心因为专业的问题而打输官司。

至于美容医院质疑索赔120万的不合理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歌手因为毁容造成的演艺生涯终结,当然会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因为女歌手完全可以请求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有法可依的。

女歌手整容失败索赔120万被斥医闹,医疗集团法务部总监回应称:“还没死,100多万元是随便给的,管你是不是歌手”,你怎么看?

根据报道,元芳现在双方已经达成初步调解方案。院方同意先行退还手术费27340元,额外补偿交通费6000元,理由是“对手术效果不满意”。2019年7月底,张美美拿到这笔费用,双方在一份“解决方案”中约定,后续其他问题通过司法途径协商解决。并且医院承诺由医院先行垫费用做医疗事故鉴定,再走法律途径解决后续赔偿问题。

若按上述情况来看,那医院方的主张及要求还是很合理。双方对于医疗事故的责任,以及责任比例和赔偿金额显然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为医疗事故是专业性问题,这个确实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责任比例。关于维权问题。采用暴力方式,甚至是类似医闹的方式来维权决定是法律所禁止的。特别是现在,我们国家正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采用这种不仅没能维护到权益,还有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而被行政处罚,甚至是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整容医院也是语出惊人。至于讲“还没死,100多万元是随便给的,管你是不是歌手”,这种话并不利于解决问题,只会加剧双方矛盾。我们一些医患矛盾之所以严重,跟医院的态度也是至关重要。有的医院在出现医疗事故后,不仅不主动积极解决问题, 百般推诿,甚至为了推卸责任而隐匿销毁一些病例材料。若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医院方也应当有相应的态度,而不是冷漠且粗暴。

这样的整形医院太没责任心了,支持女歌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各法权益。看到她全身多处伤口,可见这次整形失败带给她的后果是巨大的。明明自己是受害方,当她提出120万元的赔偿后,医院却指责张美美“敲诈”“医闹”,最让人气愤的是该整形医院说出,人还没死,100多万元是随便给的?打算同张美美死耗到底,这一看就是极其不负责任的态度,消费者整形失败,不主动赔偿还摆出如此蛮横无理的态度。

面对频频出现的整形失败案例,我们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寻求司法鉴定,自己全身多处伤痕和整形失败在脸上的伤疤都是最好的证明。该整形医院整形不成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积极复印当时手术相关的各种病历,封存病历,寻求专业医学法律顾问来找到当时法律文书的各种漏洞。一份病历根本没有完美无瑕,到处都是可以找到破绽的地方,只有有理有据,胜诉获得赔偿的可能性非常大。

2.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妥善处理医疗事故。在接受整容过程中,要保留相关证据,以保证自己维权有据。比如对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整容项目介绍、收费票据、诊断证明、采用的药物和器械以及医疗事故发生后自身的损失包括手术修复相关单据等都要妥善保管,这是我们维权的重要依据。但是在法庭上这些都是非常有决定性的依据。

3.敢于同不负责任整形医院作斗争,不惧怕各种舆论压力。敢于维权是每个中国公民合法的权益。生活在法治新时代,只要有损害自己利益的事都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同样可以善于运用新媒体来帮助自己,只要媒体报道了,那么公众都会盯着该医院,法院也会尽快审核张美美案件。如果确实是医院的责任,张美美理应获得赔偿。

希望法院能给张美美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得到自己应该有的赔偿,用这些钱去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样以后也给整形的女性提了醒,不要去不正规的整形医院整容,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整形失败带来的后果是巨大的。要整形前多咨询正规机构,签订双方合同,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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