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整形失败案例2017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整形失败案例2017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唉,看了太多这样的案例,也曾经接触过整形失败的当事人,她们经受的痛苦真的是旁人难以理解的。
本就是一些对自己外形特别关注的人,才会鼓起勇气冒险整形,哪怕知道手术有风险,但她们的心里其实还是只能接受成功,根本没有做接受任何意外的准备,可想而知,一旦出问题,对她们的打击是致命的。
(资料图)
曾经也陪着有些手术失败的当事人去医院讨说法,见的很多的回复就是,“我们认为很完美了,是顾客觉得做的不完美”“手术之前已经签了协议了,有些顾客是疤痕体质,这种结果也不是手术问题,是顾客的问题………”
问题出现之前,咋说咋好,一旦出现问题,整形医院会找出一百套的说辞来应付你,一次又一次,直到耗尽你的精力,毕竟打官司手续过程会拖很久,再加上证据收集……很多当事人耗不起就中途放弃。
总之,不想劝说一些“别做手术,有风险”“自然就很美”之类得套话,毕竟市场在那,需求在那儿,我只想说,如果决定做手术,一定一定注意各个关节证据的收集,有些协议别稀里糊涂就签,有任何怀疑地方,得向院方问清楚,并注意录音……不出意外更好,一但有意外,这或许都会成为至关重要的证据(hlj)。
律师观点:医疗集团属于典型的“猪八戒倒打一耙”!只要没死,就不应巨额赔偿,这是强盗逻辑!要知道,女歌手的整容失败完全有可能意味着其演艺生涯的终结,索赔120万并不过分!
事件回顾
女歌手在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整容失败,全身因抽脂留下10多个黄豆粒大小的疤痕,多个部位出现淤血,颈椎、胸椎和腰椎不时疼痛,不能正常弯腰低头,睡觉时,每隔20秒需换一次睡姿,经常被疼醒。经协商,院方认可整容手术存在问题,但是赔偿方案仅仅是退还手术费27340元,再额外补偿交通费6000元。这与女歌手的索赔方案120万相差甚远。
医疗美容集团法务部总监说,“(患者)治死治残了,直观看得到因手术造成的伤害,多给一点钱无所谓。你(张美美)还没死嘛,100多万元是随便给的?管你是不是歌手,能威胁医院?医院是吓大的?”
现在的美容医院基本都是这样的态度,整容失败了就退还手术费完事,想要赔偿门都没有!
赚的是高利润的钱,但绝对不承担手术失败的风险。
对于这样“没有责任心”的美容医院,最有效的维权途径还是通过诉讼去解决,现在很多人就是怕麻烦,不想打官司,最后自认倒霉完事。其实,恰恰就需要一个有“秋菊打官司”一样有决心和毅力的人,否则美容医院永远都是这样欺软怕硬!
根据《侵权责任法》,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对于医疗机构是推定过错的,患者的举证责任较轻,而医疗机构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因此,患者不需要担心因为专业的问题而打输官司。
至于美容医院质疑索赔120万的不合理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歌手因为毁容造成的演艺生涯终结,当然会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因为女歌手完全可以请求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有法可依的。
首先,应该明确,整容是美容范畴,不是医疗范畴。医疗是需要治病的,长得不好看,不是病。不属于医疗,所以,医闹不成立。
其次,我们去吃饭,吃拉肚了。饭店应该免你饭钱。吃出肠胃炎住院了,饭店应该陪你医药费,误工费。吃死了,饭店老板妥妥应该死刑。所以,人家整容失败,就是你整容医院有问题,你就应该赔偿损失,你不赔偿就是耍流氓。
最后,赔偿金额。我们工伤是按等级赔偿的。具体金额,是多少个月的月份数目,乘以工资的比例。人家是歌星,你就应该按人家工资比例,给足人家多少个月的工资。
必须严查江湖游医医院,挂羊头卖狗肉,进去说了十分好,出来面目全非却不管,有些还死在手术台。进价一百元的药物卖一千以上,钱都是小事,但你要有保障吧!国家要开始大力整顿私人医疗机构。要和公立医院一样规范管理体制。给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大家好,我是近期媒体报道“女歌手深圳整容失败索赔无果,反被医院索赔150万”中的当事人,张美美(化名)。我整容失败了,反被医院索赔150万,这算不算恶人先告状?
在这里,我跟大家讲下经过:2017年9月,我来到深圳出差,被鹏爱整形医院打着以刘晓庆为代言人的铺天盖地的广告吸引。因为对自己的面部不是太满意,我前去咨询,被推荐做自体脂肪填充术。支付手术费27340元,于2017年10月两次手术,抽吸腰腹、大腿、双上臂及背部脂肪,同时填充额部。
但是,没想到手术失败了。术后全身共17个开口,自今留下17个黄豆大小的疤痕,多个部位凹凸不平。抽脂处经常有针扎刺痛感,屁股下垂,左大腿内侧一大块陷了进去,严重变形。
从手术到现在3年了,中途我从未停止过找鹏爱医院,从7天复查、3个月、6个月、1年多…他们均告诉我是恢复期叫我等。2019年的5月,我身上的伤依然严重,还出现其他并发症,他们才告之我手术失败了,7月30日退回手术费27340元和补偿6000元交通费。
因为从手术后我一直恢复身体,没有工作,他们承诺可以适当先补偿些生活费和误工费,然而直至2020年7月6日又一年过去了,承诺的鉴定一直未做,补偿部分生活费和误工费更没有下文,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然而,事情并没有好好解决,处处陷阱,步步踩雷,我收到的是恐吓威胁,他们自称海外挂牌国家级殊荣医院,每年投诉1000多例都能用他们的方式解决,每年多人“医闹”都闹不成,声称要陪我玩到底?……
他们一步步拖我拖到现在三年了,耽误了我最佳修复期,我身上的伤害到现在还清晰可见,腰椎颈椎全部出现问题,不能弯腰,活动受限,他们多次说好好解决,多次出尔反尔,谎话连篇,多次问我诉求,我提出后又说我医闹、敲诈?何来的医闹?我诉求赔120万,说我敲诈?他说没死人?死人才赔多少?谁给他们的权利可以明目张胆的漠视生命?现在他们还恶人先告状,要我赔150万,他们的钱就是钱,我们消费者的命就不值钱?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歌手为了有一个美好的形象进行整容,这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整容失败了索赔120万元,却被医院戴了个医闹的帽子,后来听说女歌手反被医院索赔150万元。
这里面,事情看来是越来越复杂了。
虽然人人都期望越来越美、越来越美,但是若不是天生丽质,那就认命吧。
对于那些除非身体有特别缺陷,必须通过手术矫正的人,才可以尝试进行整容。如果不是特别需要的话,尽量不要整容。
要知道整容是有一定风险的,整容整不好,有可能会毁容。
所以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对于整容要有一个心理预期,最好不要冒那个风险。
女歌手整容失败,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引起的?这属于医疗纠纷,应当进行相关方面的鉴定。
如果确系医院方面的责任,那么作为医疗机构,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女歌手作为完全独立行为能力的人,其完全可以起诉要求医院一方赔偿。
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一个医疗集团公司的法务总监如此说话,不仅仅是显得狂妄,更显得专业水准不高,窥一斑知整体公司管理层法治意识淡薄,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欺压患者,甚至鱼肉患者。
女歌手整容失败,是医院的过错导致的,这医院也承认。女歌手向医疗公司讨个说法很正常,而且我们大家也都明白,歌手不仅要靠优美的歌喉,还要有不错的颜值,才能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容颜对女歌手来说,可以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医疗集团财大气粗,视他人容颜为儿戏,别人讨个说法就是医闹,一副唯我独尊,老虎的屁股摸不得的丑恶嘴脸。如此集团公司,就是典型的黑恶势力的摇篮。
有几个钱就想为所欲为,给她人整容失败不是积极的挽救,诚肯的道歉,挽回自己的不良影响,而是想办法载脏,把维权说成“医闹”,口出狂言,甚至威胁患者,100多万就是你的命钱。这与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精神格格不入,放任这样的医疗集团行为,就是放纵罪恶。
因此,我们的女歌手可以举牌维权,也完全可以将这样的医疗集团公司诉诸法律,请求依法赔偿由此给自己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果医疗集团的错误构成医疗事故,还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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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漠北虎 ,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
怎么看?躺床上着用手机看啊。额哈哈,开个玩笑。为喜欢的人整容,那我是的有多丑。再者,你不喜欢本我,我也不会喜欢你啊,何谈整容。我为这个姑娘感到不值,为一个渣男付出的代价太惨重。
现在网上有很多整容失败案例,已经见怪不怪了。我认为这个问题的重点在“渣男”,是恋爱观的问题。22岁的大好青春,都葬送在这个男人手里了。在热恋中保持理性的思维很重要。为爱人改变理所应当,但被热恋冲昏头脑冲动为之,造成毁容惨案,虽然这个香港姑娘幡然醒悟回头,但代价实在大。我曾也为前男友节食减肥,一天一顿饭。结果总是胃疼,月经不调,满脸痘痘。现在为之改变的人一句“我们不合适”走了,痘痘却顽强的留下来了。在爱情里,我从来不认同“爱就应该无私的付出”,付出是相互的,你不爱我,我凭什么要付出。更不可能自卑,在爱情里,抛开世俗,哪有什么高低贵贱。我减肥并不是自卑怕被嫌弃瞧不上,而是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给最爱的人。做人要高姿态,做事亦然。
俗话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又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作为一个95后,对整容这种做法比较看的开的。我嘴巴偏歪,从小就像着长大有条件一定要微调一下。但现在发现也不是很明显,这想法也就慢慢淡了。(关键还是没钱,呵呵哒)
事情已经发生,虽然脸的恢复过程可能长路漫漫,但在爱情上,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世界这么大总会遇到真爱。希望这个香港姑娘早日走出这段失败感情的阴影,吸取教训,乐观看待生活。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父母给不了就去医院找,找到了当然好,没找到再去医院跟他们闹,你还我医药费你还我原来的容貌,不给我就自杀,你们也没个好,大家一块上头条,我们就着瓜子看热闹……
无证行医首先肯定是违法的,但是一般不会涉及刑事,都是民事纠纷。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这部分可以请法律相关来回答。
因为我有家正规整形医院,我可以说下整形行业的情况。
说句难听的,如果美容院或者更夸张无证经营(更别说行医资格了)的工作室出了这种事情,你就算官司赢了,人家还能跑路,还能拒不赔偿。
或许我们法律的监管力度不够或者有别的问题,但是这个女子她贪便宜去美容院整形难道不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么?
我说一个我们院碰到的例子。有个姑娘跑到一个那种微整工作室去丰额头,那种给你打针的那都是七天速成班出来的。结果没打好,栓塞。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双眼都要失明了。
她跑到正规大医院去就诊,都没有医院肯接,因为这不是什么病,这就是医疗事故,这就是别人的烂摊子,弄不好自己还要担责任。答复都是谁打的找谁去。
后来她是认识我们院的一个美容顾问,这个美容顾问也是个小姑娘,不知道这里面的事,就把她带到我们院,还承诺会接下来。结果被我们院长批评了。
我们见到这个姑娘的时候,真的惨不忍睹,额头都烂了,还流脓,真的再不治眼睛都要瞎掉了。而且她的精神状态也是崩溃的,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脸烂掉都没有办法治?但是这关乎到事故,所以我们出于对院方利益的考虑,也是想拒绝的。但是这个姑娘真的可能到了绝望边缘了,不停地求我们,我们就跟这个姑娘签了个协议,大概内容就是我们尽量治,但是不能保证治好,而且后续如果出现什么症状,也不能对我们追究什么责任。
好消息是,她在我们治疗之下一天天好了起来。
现在整容机构越来越多,确实存在一批没有资质就营业的整容机构,这个需要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监管及时取缔。对于本案因为整容失败的赔偿问题,因为已经交涉一年没有结果,建议搜集证据起诉,有两种选择,可以选择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无论怎么起诉维权,首要任务还是搜集证据,包括和整容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协议,缴费票据或者收条,和对方交涉的通话短信等记录,自身因整容损伤的病历,治疗的发票,以及专门的司法鉴定等。对于对方是否无证行医,通俗的说法应该是是否有整容资质,一般是相关的医师从业资格证,这个需要对方证明。
从违约之诉来说,假如对方确实是没有整容资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双倍赔偿,因为对方没有整容资质却从事整容,涉嫌欺诈,对整容的花费可以双倍赔偿,对其他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具体的票据计算,如果损伤严重可能伤残的,最好做法医学鉴定,确定是否伤残,确定误工护理等期限,评定是否需要营养费,这个都是计算损失的依据,如果伤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索赔时将全部损失计算好就是,只要对方没有资质营业的,一般索赔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对于侵权之诉,主要是自己身体受到伤害的损失了,相关的证据和上面一样,计算的项目也差不多,包括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因此,为了比较科学完整计算损失,医学鉴定还是不可缺少的,方便法院计算各项损失,也是有利的证据。
无证美容院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被严肃查处,对于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给予女子相应的赔偿。这是必须要美容院来进行赔偿的。
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事件经过:6月30日,安徽宿州女子爬上5层楼欲跳楼,情绪激动,称整容失败,美容院无证行医,自己交涉一年无果,长期抑郁,掉头发……最终消防中队指挥员在她不注意的情况下快速上前将其救下来。
对于全国这种整容行业的无证行医,一定要严肃查处,严肃打击,以免更多的人身体及心理受到一定的伤害。
当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爱美的同时,千万不要盲目的去整容,去选择一些所谓的美容院进行整容,以免造成伤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爱美这是天性使然。
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物质条件的不断丰富,不少女性对于把自己变美的途径已经不再局限于购买品牌化妆品或是名牌女装等方面。
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活动,整容由于其近乎可以让人改头换面的神奇疗效,不知从何时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内女性对整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中国是一个拥有着近14亿人口的大国,即便亲睐整容的女性只占极少的比例,在庞大的人口基数面前这仍代表着一个庞大的市场的存在。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整形美容已成为继房地产、汽车销售、旅游之后的第四大服务行业。
中国的整容行业起步较晚,因此具备相关医疗资质能够合法从业的整形医院、门诊部等医疗美容机构数量并不多,加之它们能够接诊的患者数量也十分有限这就留下了很大的市场空白需要填补。
以私人美容院、个体黑诊所为代表的地下整形机构借此乘虚而入,通过隐瞒事情、虚假宣传的方式骗取患者上门,在不具备任何资质与能力的前提下非法开展整容业务,这些场所逐渐成为非法行医“重灾区”。
部分女性因为爱美心切,加之经不住对方的哄骗往往会选择相信这些非法整容机构,而这些非法整容机构由于卫生条件差、药品来源不正规等因素往往会导致患者在整容后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轻者鼻歪嘴斜,重者容颜尽毁痛苦不堪。
之前媒体曝光过有关美容院无证行医导致患者毁容的案例并不在少数,但是每年仍然有不少女性上当受骗,最终后悔不已。
安徽宿州的这名女子因为整容失败与美容院交涉一年无果的前提下意欲轻生,她的痛苦我想作为外人肯定是无法理解的。
回答,不知整容前知道這家整容醫院是無證的嗎?假若知道他們是無證行醫的,爲何還要去整容呢?你腦子進水了還是讓驴踢了,這一切的後果愿誰呀?明知山有虎還往虎山行,可以通過法律討回一定的公道,但也不能輕生父母養育你這麽大就爲了一次失敗的美容術爾輕生那你也太經不起人生的大風大浪啊。
谢谢邀请
如果是因为整容手术导致终身残疾,可以通过医疗鉴定手段进行确认残疾的因素。如果致残属实,这就属于医疗事故,该整形机构会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甚至歇业整顿。
必须说明的是,整容手术也是手术,是手术就存在手术失败的风险,无论技术多么成熟。技术的成熟一般是指技术研究上,并不是指医生的操作上。
什么叫意外呢?要是技术好哪有什么样整溶以外失败的事呢?那也整成终身残疾了,还说什么意外?真是太不负责任啊!自己整成那样了不想担当说什么样狗屁话?应该担当巨大的损失赔偿,追究法律责任吧!太愤了!!!
医院有资质不代表医生有资质,而且导致手术过程中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医生技术不到位,没有掌握好填充的位置,而不是脂肪填充这一手术本身的问题。
具体可以看我这篇文章关于这个事件的解释
https://www.toutiao.com/i6504523176653881869/
作为我是一名南昌人对你所提出的《南昌女子整容手术屡屡出现意外》这个事件!我不清楚,也没有详细和具体去了解!我只能讲,整容手术也可以讲是医疗手术!说到手术,他应当有个成功和失败一说!既然问题已经出现,双方应该合理科学地去解决问题,同时各职能部门监督和督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整形失败案例2017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整形失败案例2017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